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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外媒体报道“龚圣亮在狱中被殴一事”不符合事实
文章作者:《天风》记者 发布时间:2003.6.28

  最近,海外一些媒体刊发“华南教会领袖龚圣亮在狱中被殴打至昏”的消息后,引起海外关注。为此,《天风》记者就此事向有关部门了解到:1952年出生的龚大力,别名龚圣亮,组建非法组织“华南教会”,肆意制造及散布迷信邪说,其本人以“教主”自居,强奸妇女8名,又直接参与策划实施故意伤害、纵火案10起。龚圣亮的种种刑事犯罪活动,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,触犯了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”第234条、236条、275条。据此龚圣亮于2002年10月8日被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,后经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,以数罪并罚,判处无期徒刑。

  以龚圣亮为首的非法组织“华南教会”是打着基督教的旗号,犯罪作恶的邪恶组织;龚圣亮也不是什么教会领袖,而是一个作恶多端的犯罪分子。

  据有关人士称,龚圣亮在入监前就患有胃溃疡,自述已有20余年病史,并曾手术治疗,多年来不间断服药。除此之外身体其它方面均未发现异常,根本不存在海外一些媒体所称“龚圣亮在监狱中受到虐待、打骂”等情况。

  有关人士强调,龚圣亮自2002年12月入监至今已有数月,其亲属已与他会见4次。由于“非典”疫情等原因,监狱采取封闭管理暂停会见的措施。这种情况是暂时的,随着“非典”疫情的缓解,将重新恢复探监制度。

  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,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,但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,损害公民身体健康的犯罪活动。龚圣亮长期以“神的仆人”自居,利用信徒对他的崇拜心理,奸淫妇女,宣扬“要学好道,信好主,必须将爱、情、欲望定点在老师的身上。”一些无知的妇女就这样“定点”在龚圣亮身上,受了蒙骗。

  但愿今日的海外媒体能够认清事实,分清是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