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国两会第七届各专门委员会


全国两会第七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

  第六届全国两会共设立了十二个专门委员会,经过几年来的实践发现,发觉因为定位不明确,以致工作重叠或与办事部门产生矛盾。为了明确定位,避免工作重叠,适应新情况、新任务,经本届第二次会务会议通过,特就各专委会的定位及其职责调整如下:

  ⑴本届各专委会为咨询性质的委员会。专委会的主要职能是对有关工作进行研究、反映需要、提出建设,或在全国两会的安排下进行调研等活动。各专委会提出建议和意见经全国两会研究决定后,交秘书长及总干事转各行政职能部门办理。

  ⑵各专门委员会不设立专门的办事机构或执行干事。

  ⑶各专门委员会除已有的神学教育基金外,不再设立各自的相关的基金或专项资金。